根据《2019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》及考生的笔试成绩,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方案如下:
一、时间地点
1、时间:2019年5月11日13:40开始入闱,14:00入闱完毕,14:00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。
2、地点:东区梯一教室(学校东门口左侧)。
二、面试要求
考生凭身份证入闱,禁止携带任何资料及无线通信工具、录放音机等物品。考生入闱后,放在身上的任何通信工具一经发现,无论关闭与否,即视为违纪,取消面试资格。
三、面试形式
采用答辩(结构化面谈)。
四、出卷形式
采用福建省统一命题。
五、评委组成
本次招聘面试评委设7人/组,事先确定相当于2倍以上人数的面试评委库人选。
六、程序
1、面试分两组:01岗一组;02、03、04等三个岗位合并成一组(下称合并组)。
2、合并组考生分别抽签确定组内顺序。
3、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备考与答题。
4、面试成绩于考生在场时,当场评分、亮分、记分、统分,并由记分员当场公布。成绩计算方法: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评委独立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剩下五个加权求和,总分平均。
5、全部考生面试成绩经评委小组组长和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并签字。面试全程录像。
七、综合成绩的计算和公布
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%、面试成绩占60%的比例折合计算。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,面试合格线为70分。若综合成绩并列的,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;面试成绩仍并列的,则加试一场面试,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。
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
2019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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